[转]关于选派2016-2017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详细资料 发布于 : 2016年01月05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转]关于选派2016-2017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推进我校承办孔子学院的发展,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商请推荐2016-2017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5〕81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16-2017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选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1、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孔子学院(2017年赴任)

2、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孔子学院(2017年赴任)

二、任职条件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须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掌握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

4.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三、选派程序

1.推荐人选

按照我校承办孔子学院的岗位需求,我校拟推荐不少于4人至总部参加选拔考试。曾经担任过中方院长且表现优秀者可优先推荐。请被推荐人登陆http://cidirector.chinese.cn,选择申报本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以下简称为“《推荐表》”),网上直接提交。同时,请将所提交的《推荐表》打印一份,由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总部,同时寄送原件。

2.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

3.选拔考试、培训

总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参加2016年2月份举办的集中选拔考试,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派出,培训期限一般为1-2个月。

4.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任职期间,其工资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健 0731-88823974

        何艳娜 0731-88822480

传  真:0731-8882428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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