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职务 |
姓名 |
身份 |
主任委员 |
唐珍名 |
院长 |
主任委员 |
黄梓根 |
书记 |
副主任委员 |
吴增礼 |
主管研究生副院长 |
副主任委员 |
邹薇 |
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
评委会成员 |
刘晓玲 |
导师代表 |
评委会成员 |
刘光斌 |
导师代表 |
评委会成员 |
袁柏顺 |
导师代表 |
评委会成员 |
龙兵 |
导师代表 |
评委会成员 |
龙太江 |
导师代表 |
评委会成员 |
宁德业 |
导师代表 |
评委会成员 |
吴红艳 |
研究生秘书 |
评委会成员 |
刘玉芬 |
辅导员 |
评委会成员 |
张亮亮 |
博士 |
评委会成员 |
朱星慧 |
硕士 |
评委会成员 |
王艳茹 |
硕士 |
联络员 |
吴红艳 |
研究生秘书 |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10月28日前,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有提供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都必须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到学院218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11月4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和学业奖学金等级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和学业奖学金等级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申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果研究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