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考核、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考核、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考核、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审核材料,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4月下旬公布复试名单。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准考证。
2. 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往届生: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8. 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9. 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三、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采用远程网络考核。考生根据南软的招生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参加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频,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2.考核复试时间:2022年5月 8 日上午8点 。
四、考核与复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英 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或廉政学基础或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具体见招生简章):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复试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即兴回答。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即兴回答。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考生分别从两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即兴回答。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复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评分标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掌握。
系统题库中每组每门课有30道题,考生分别选择题号,随即题号清零。由复试助理口述内容,考生可以记录并思考1分钟左右,然后开始答题。
五、录取规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分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六、录取和公示
1. 学院将在本院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对考生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297, 吴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 0731-88822598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一、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