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组长:龙兵
成员:吴增礼 袁柏顺 邹薇
2. 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过程的监督工作。
组长:刘光斌
成员:李绍斌 谭研 曾兰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要求,结合我院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我院2023年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哲学361分(政治/外语45专业课90)
马克思主义理论378分(政治/外语50专业课90)
学科思政373分(政治/外语51专业课90)
三、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专业方向 |
总招生计划 |
已招推免 |
剩余统考人数 |
上线人数 |
备注 |
哲学 |
5 |
1 |
4 |
5 |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3+少干1+士兵1 |
14 |
19+2 |
23+2 |
学科思政(全) |
30+少干6+士兵1 |
5 |
25+7 |
56+8 |
学科思政(非全) |
20 |
0 |
20 |
接收校内外调剂 |
四、资格审核:
1.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本人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3.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4.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3月31号上午8:30--10:30
地点: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13会议室。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复试
1.复试分5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2.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如下
哲学---F1501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F150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学科思政---F150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考试时间:3月31日下午2:30—4:30
考试地点:研究生楼D栋。
4.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40分,面试顺序按抽签决定。
面试时间为:4月1号上午8:00
面试地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楼
面试具体步骤:
①考生随机抽题(每人限抽两题,可选择其中一题作答)(20分);
②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20分);
③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方面(40分)。
④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以及思想道德品质(40分)。
⑤外语听力和专业外语测试(20分)。
5.拟录取办法
①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以规格化成绩计算)】和招生计划(优秀夏令营除外),按一级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总分相同则按初试分排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总分240分)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总分1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者、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④规格化成绩具体算法
将相同专业方向每个面试组的专业面试成绩累加后算出平均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然后将该平均值平移至112分。专业面试规格化成绩=专业面试原始成绩+(112 -平均成绩),满分为140分。例如:A组专业面试成绩平均分为118分,则考分为125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119分;考分为111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105分。B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平均分为121分,则考分为125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116分,考分为93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84分。
六、调剂
1.我院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接收校内外调剂。调剂生源为人文学科的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后再参加学院的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根据调剂计划和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以规格化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和学院监察部门反映。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研招录取)
学院纪检投诉电话0731—88684898
八、注意事项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
2.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并请以专业+实名加入2023硕士复试QQ群552338991
5.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2297 13707494859
九、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细则未明确规定的,或与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有矛盾的,桉国家或学校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