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助乡风文明,殡葬改革显新村风貌
为锻炼学生能力,增长见识才干,丰富实践经历,7月15日,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社会调研第十小组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德育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蒋飞云老师带领下,赴平江县梅仙镇哲寮村围绕“聚焦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主题开展实践调研。

上午,团队一行乘车到达哲寮村,开展调研活动。在村民服务中心,哲寮村乡镇联村干部唐万安主任带领大家来到党群活动室,讲述哲寮村乡风文明建设的“前世今生”。唐主任以《哲寮村村规民约》为蓝本,从“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他事不办”三个角度展示哲寮村婚丧改革成果。在婚事新办方面,通过提出“鼓励婚事一天办结,严禁搭台唱戏等铺张行为,做酒正餐不得超过二十桌,严禁燃放鞭炮”等要求,规范村民婚事操办的方方面面,从细节处抓起,于无声处易新风。在丧事简办方面,提倡丧事三天办结,送葬乐队不得超过一个。在他事不办方面,严格限制以除婚丧事宜之外的满月、周岁、乔迁、升学等事宜为由操办酒席。唐主任特别分享到,结合哲寮村的实际情况和治理经验,村支部对于违反婚丧规范的行为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达到能够改、逐步改、彻底改的效果。同学们认真聆听,热情提问,场面十分活跃。

下午,村支部湛克松书记带领团队参观哲寮村新建公墓,交流殡葬改革经验。他首先就公墓的基本状况进行阐述:“我们村在梅仙镇政府的支持下展开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首先,我们村严格限制新建活人墓,同时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对已建好的活人墓进行拆除。其次,实行逝者入公墓制度,对于土葬者收费2000元,火葬者免费。通过这种经济手段让老百姓可以直观感受到移风易俗的好处。”至此,当天活动圆满结束。

乡风建设,殡葬先行;殡葬改革,实践先行。在习总书记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方针的背景下,哲寮村以村规民约助乡风文明,殡葬改革显新村风貌的举措,为哲寮村宜居环境建设添砖加瓦,为乡村振兴事业锦上添花。

供稿人:刘海源 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