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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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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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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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4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16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推荐指标1人。
各单位限推荐1人申报。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方法路径创新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具有先进的理念和一定的典型经验。
3.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理论宣讲能力,能结合工作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能够领衔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能推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在大学生中有效开展理论阐释和主题教育。
4.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报范围: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的相关人员,鼓励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25日上午12时前将《“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附件2)电子档通过OA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邹薇,纸质档(一份)和支撑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邹薇 88822785
附件:
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员情况表
人力资源处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