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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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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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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全省高校教职工2015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全校教师、干部2015年度学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试卷交送。考试结束后,各考场监考员按照各单位报送的参考人员报表顺序清理试卷,交由各楼层考务员。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考人员按时、有序参考。
2、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代考,独立完成;一人一卷,保持安静;按时交卷,不得拖延;缺席请假,集中补考。
3、学校将成立巡视小组,会同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委教育工委工作组到各考场巡考。
4、相关考试情况将及时向全校通报。
附件:2015年度学法考试考场考务安排
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
201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