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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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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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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机关各有关部、处:
根据《湖南大学“十二五”学院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湖大行字[2011]28号)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各学院2015年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评组织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克利
副组长:赵跃宇
成 员:栾永玉 唐亚阳 陈 伟 陈 收 刘金水
曹一家 杨胜刚 韩 旭 于德介 谢 赤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 旭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德介 于祥成 王文格 左权文 孙 炜 李树涛 李连友 李劲松 汪卫斌 宋 杰
陈厚丰 吴清风 周梦君 罗仲尤 钟小红 夏树人 唐珍名 徐国正 龚完全 彭 兰 熊建练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规划实施成效、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综合管理六大部分。
四、时间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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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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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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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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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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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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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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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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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登陆“湖南大学综合信息数据平台”填报相关数据,并于1月5日之前通过该平台将自评报告提交发展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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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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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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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集中考评学院年度发展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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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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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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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登陆“湖南大学综合信息数据平台”,对学院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并将单项考核结果的书面材料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1月14日前交发展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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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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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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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学院总体考核等级,公示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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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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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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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评定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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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湖南大学“十二五”学院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按照规划实施成效、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综合管理六大部分对2015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尽可能量化。
(二)请各学院安排专人登陆“湖南大学综合信息数据平台”提交自评报告,登陆账号密码事宜可与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宋继冉,88821257)。
(三)为简化考评程序,缩短考评时间,本年度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采取集中考核的方式,地点安排在办公楼205会议室,请各学院安排2-3人参加,由院长汇报2015年度学院工作情况,汇报时间10分钟,考评工作小组与学院交流20分钟,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附件:1.“十二五”学院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学院主要负责人与学校考核工作小组集中交流安排
湖 南 大 学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