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支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详细资料 发布于 : 2015年10月12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支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改善中青年教师科学研究条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学校将从2016年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中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资助中青年教师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根据《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湖大行字〔201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学校所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

2.资助金额:资助总额为5~15万元。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将按流程审批完毕的申请报告和表格,于10月26日前报发展规划办(每个学院限报一项)。逾期未申报不予立项和支持。

4.其他有关资助条件、申请及审批流程、经费管理等具体事项见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电话:88823881   地址:校办公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马春波

附件:《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展规划办(重点建设办)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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