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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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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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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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管理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和专家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领导和专家
二、考核工作细则
1. 考核小组成员
学院部分教授和专家
2. 笔试(300分, 每门课100分,限申请-审核制参加 )
时间: 3月4号上午8:00—9:30 专业课一 9:40—11:10 专业课二
11:20—12:20 外国语
地点: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3. 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测试60分,材料评价40分。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查。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考察大学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身体状况等方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表现。
专家独立给分、小组综合评定,评分标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由各考核小组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时间:3月4号下午2:30—5:30
地点:湖南大学望江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3.录取办法
①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和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投诉,并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和处理。
三、复试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学院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做到在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吴红艳 联系电话:8822297 1370749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