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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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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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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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1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待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二、招生计划
推免生名额不少于学院招生计划的60%,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哲学(方向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方向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教育硕士(方向有学科教学(思政)等
三、申请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申请为我院推免硕士生。 以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鼓励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
所有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4.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复试
1、考生填报志愿
2015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复试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2:30开始,地点为湖南大学望江楼会议室
3、申请报考湖南大学的推免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通知见研究生招生网。
4、待录取通知
2015年9月29日前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流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回应。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六、复试要求
复试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复试内容由各学科点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进行,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背景评估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知识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综合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背景评估成绩50分,综合面试成绩50分。
七、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咨询电话:0731-88822297 13707494859 吴老师
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