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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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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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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36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以团队方式选派人员出国留学的函》(留金发[2015]3115号)精神,现将以团队方式选派人员出国留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按照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各学院应紧密结合两个一流建设规划,提出具体选派方案及人选,选派方案要有预期目标、人员选派计划、在外管理及回国考核评估办法等。国外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或实验室等。
二、派出方式
选派人员以团队方式派出。
三、申报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确定的申请条件。
(二)推荐时可暂不提交外方邀请函、外语水平合格证明,但须在派出前补交。
(三)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来校后有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的教师,申报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前提交选派方案和《国家公派出国推荐人员汇总表》(备注栏中需注明所在学科/实验室/中心层次情况(即标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通过OA报送给杨湘清老师。
(二)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前学校确定人选。
(三)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2016年1月24日(星期日)
1.拟推荐人员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并通过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无职称证书,请上传学校所发聘书。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不超过500个字符)。
“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按“学院名+申请人姓名”标题格式统一通过OA报送给杨湘清老师。
(四)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至校办公楼208室。
(五)录取结果于2016年3月公布,录取人员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派出,录取后不调整留学国别和留学单位。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 邹薇 88822785
附件:
国家公派出国推荐人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