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详细资料 发布于 : 2015年12月11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转]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现将开展教职工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根据《湖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湖大人字[2007]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按聘用合同考核。考查职工是否认真履行所聘岗位职责,是否按工作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并在此基础上着重评价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评工作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同行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领导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期限、等级、优秀比例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各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比例不能超过参加本单位考核人数的20%(不含学校考核的党政负责人)。

(四)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奖惩、确定绩效奖励的依据。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学校年度考核信息系统按教学科研系列和管理辅助系列聘用合同分类,为教职工提供了年度工作业绩展示平台。本年度岗位发生异动或完成合同约定职责之外的业绩由本人在考核信息表的“其他工作”栏目中填报。

(二)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新增“组织评价”栏,由单位对个人年度工作及综合表现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教学科研人员“组织评价”栏由学院自行评价。建议教师由所在学院的系(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评价,专职科研人员由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评价,学院基层组织负责人由学院分管领导评价,学院领导班子副职由院长或书记评价。

管理辅助人员“组织评价”栏由被考核人直接上级评价。

(三)教学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表,除本人和单位填写的项目外,其它数据均由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如信息(数据)有误或需要补充完善,请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联系,详见下表:

信息名称

联系人

部门名称

基本情况表(教师)

徐  慧 88822723

人力资源处

基本情况表(其他人员)

胡  荣 88822823

人才项目、荣誉称号

邹  薇 88822785

全日制本科生教学

李小波 88822821

教务处

本科质量工程、教改项目

彭  娜 88822840

研究生培养

李丽红 88822824

研究生院

科研项目、经费等

严秋萍 888222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获奖情况

张凤菊 88822207

论文、著作、教材及学术交流等

刘  强 88822347

专利

曾佩兰 88822877

科研基地

蒯  瑜 88821671

社科研究项目、成果

杨  唯 88822806

社会科学处

数据集成

胡  浩 88821257

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四)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暂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未确定考核结果和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调整薪级工资。

(六)在“三期”的女职工应参加年度考核,除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及其它违纪行为者外,不能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2015年12月25日前

年度考核表采取网上在线方式填写,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

(1)直接登录网址:http://hrio.hnu.cn;

(2)访问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hnu.cn,从首页右侧“快速通道”栏目直接登录;

(3)登录湖南大学个人门户,从首页左侧“考核系统”模块直接登录。

2015年12月31日前

各单位对个人进行年度考核。

2016年1月10日前

各单位人事干事打印《2015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汇总统计表》、《湖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稿,交本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李佳老师(校办公楼212)。

特此通知。

 
   

                                湖 南 大 学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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