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校内双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的通知

详细资料 发布于 : 2020年11月24日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加强全国重点马院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选拔双聘专职思政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系列教师。

二、选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3.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4.教学质量良好,能够胜任思政课教学。

三、岗位职责

双聘专职思政课教师(以下简称“双聘教师”)承担我校思政课教学工作,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讲好思政课。每学年承担不低于32学时的思政课课堂教学任务。通过讲好思政课,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2.用好国家统编教材。以讲好用好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转化工作,编写好教案,切实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3.鼓励开展教学研究。鼓励双聘教师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4.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按照“八个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四、选聘流程

1.填写《湖南大学双聘专职思政课教师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简称“马院”)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mkjob@hnu.edu.cn。

2.马院组成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包括试讲等教学能力考核),研究确定初选名单,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通过后,签订《湖南大学校内双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协议》,发放聘书。

五、聘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岗位管理:双聘教师管理以所在单位为主,需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双聘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纳入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工作由马院统一管理。

2.履职考核:双聘教师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归口、马院参与共同实施。马院对双聘教师的思政课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报双聘教师所在单位。思政课教学工作量可计入合同约定的教学工作职责。

鼓励双聘教师开展思政类教学科研课题(项目)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可计入聘用合同约定的科学研究工作职责,研究成果归属为成果署名单位。

3.职称晋升:双聘教师可“双线发展”,可参与学校专职思政课教师评奖评优及职称职级评审。

4.待遇保障:双聘教师工资待遇保持现有标准及发放方式不变,学校按现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及绩效奖励至双聘教师所在单位,其中教学绩效核算至马院,由马院根据双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予以兑现。

学校按双聘教师人数拨付足额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至马院,由马院根据双聘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情况予以发放。

六、时间安排

11.20-12.06 报名

12.07-12.09 资格审查

12.10-12.15 综合考察

12.16-12.19 整理材料,报学校审批

12.20-          学校审批通过后,签订协议,发放聘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2261

联 系 人:李绍斌


人力资源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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