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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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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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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5]7号)精神,2016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
现将我校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学科要求: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2.导师要求: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5年11月27日前将《湖南大学2015年访问学者招收计划》(可在2015年招收计划表格中直接修改,见附件1),纸介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报送人力资源处。纸质版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本通过OA发送至人力资源处李芬。
三、有关说明
1.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2)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2.各单位在《湖南大学2015年访问学者招收计划》表格中直接修改添加后报送。学科专业名称和代码以上一年规范信息为准,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3.未进入申报名单公布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数据库的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4.请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作为“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具有为兄弟高校培养教师的社会责任。希望各学院鼓励教师积极招收,并提供访问学者学习、研究等所需条件。学校为支持访问学者工作,对于教育部武汉中心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及自行联络人员,按所交学费20%的比例发放资料费给访问学者本人,按40%的标准给指导教师发放指导费用。对湖南省高师中心推荐的省内访问学者,按1100元标准发放资料费给访问学者本人,按2600的标准给指导老师发放指导费用。
联系人:李芬 电话:88822785
附件:
1.湖南大学2015年访问学者招收计划
2.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3月更新版)
人力资源处
2015年11月3日